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通过联合发布《关于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》,旨在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新格局。该意见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厅共同推出,聚焦五大方面举措,以期促进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、有序的流动,最终实现劳动者更高质量、更充分的就业。
在促进城乡就业机会的开发上,该意见提出,每个县(市、区)都需要培育2至3个具有显著吸纳就业潜力的特色产业集群。在就业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,将建立覆盖自治区、市、县、乡、村的五级就业服务网络。此举将消除户籍和地域限制,使得劳动者能够在其居住地便捷地获取各项就业服务。关于技能培训,将打破各部门及行业的界限,建立一个贯穿始终的技能培训统筹管理体系,并大力推行“岗位需求、技能培训、技能评价、就业服务”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模式。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,将全面落实以常住地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,确保随迁子女能够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。对于有困难的群体,将完善一套从排查、认定到帮扶、退出的全流程机制,并实施“一人一档、一人一策”的个性化精准帮扶措施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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